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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3/8/27 |
招标代理: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报名截止:2012-09-10
所属地区:广东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招标公告正文:
广州市城市规划展览中心幕墙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根据穗发改城【2010】155号、穗规批【2011】1083号、穗国土建用函【2010】20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现对广州市城市规划展览中心幕墙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广州市城市规划展览中心幕墙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金先生联系电话:020-2290567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0-8338472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08、28866214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白云新城
四、项目概况:
广州市城市规划展览中心(以下简称“规划展览中心”)位于白云新城,东临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本项目集合了规划展览展示、城建档案等功能,总用地面积为32,5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3958平方米(地上51379平方米,地下32579平方米);地上9层,地下3层,建筑高度48.5m(±0.00至负三层地板面的深度为13.2米),单跨最大跨度为48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5.1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2招标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规划展览中心幕墙工程的的深化设计、材料与设备的采购、加工制作和安装以及完工和交付使用所需的一切工作和服务等。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幕墙总面积约为42089平方米,包括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石材幕墙、外表面悬空部分的石材吊顶幕墙系统等。
5.3招标控制价:76081973.93元。
六、资金来源:
市财政统筹。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2年9月6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2年9月10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注:大、中型项目选择此项)。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遵守《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书。(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7、投标人自2007年5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方能承接的面积14000平方米及以上或2500万元及以上的幕墙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
②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_baidu_page_break_tag_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注:1、资格审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二(适用资审通过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按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6、8、9款提交书面资料外,其余各款资料均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当天24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天24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电话:020-22905679,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南方日报、广东投资招商网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7-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