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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 | 2018/12/24 |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宁波江北区湾头(JB05-04-10)地块住宅项目(二期)项目,招标人为宁波通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入户门工程进行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宁波通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 工程名称:宁波江北区湾头(JB05-04-10)地块住宅项目(二期)入户门供应与安装工程
1.3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波江北区湾头区块,东至下江路,南至甄隘路,西至星湖路,北至湾头
路。
1.4 工程规模:本工程建筑面积为169439.8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5088.37m2,地下建筑面积
为48732.22m2。
1.5 招标范围:本工程份为1个标段。
1.6 计划工期:
毛坯阶段:计划开始日期2019年1月5日,完工日期日期2019年7月31日;
后改造阶段:计划开始日期2019年12月01日,改造完成日期2020年10月20日。
具体以甲方开工指令为准。
1.7 合同签订主体:开发商
1.8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
1.9 履约保函金额:不需提供。
1.10 供应链融资支付方式:50%承兑汇票,50%银行转账支付。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公司性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范围内含相关入户门的生产或经营,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牌价以资格审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中间价为准);要求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和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检验报告;本次招标投标单位为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必须取得生产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并提供该生产制造商的相关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2.2工程业绩:近三年在江浙沪地区有过同类工程项目经历,须提供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近三年内与宁波市场销售排名前10位或全国销售排名前20位的开发商或者股东方(民生、城旅、华润)有过良好合作经历的优先选择。
2.3财务状况(打分项):具有近三年度财务报表或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2.4与华润置地有过良好合作的单位,上述2.2~2.3要求条件可适当放宽。
2.5经营状况(打分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经营记录、无重大异常情况且未被
招标公告
(适用于工程类)
编号:
版号:
华润置地华东大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册。
2.6 诉讼情况(打分项):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上的诉讼情况将作为资格预审打分条
件。
2.7 其他: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报名资料中需提供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见附件二);公司三年内无不良业绩,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在有效期内。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入围数量限制标准:本招标项目拟入围单位数量为不超过5家,多于5家时,依据资格预审评分细则要求,按照评分排名情况由高到低选择排名靠前的5家单位(且各家单位评分不得低于60分)。如各投标单位较优秀,入围单位数量可适当增加,但不多于6家。
4.供方考察:供应商未在华润置地华东大区《供应商名册》内的须进行供方考察,考察合格并进入华润置地华东大区《供应商名册-试用分册》后方可入围投标,考察不合格由资格预审排名靠后的报名单位依次递补入围考察或投标阶段。
5.本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2月21日17时00分。
6.报名步骤:
6.1第一步:进行网上报名。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仅在华润置地供应商门户
(http://srm.crland.com.cn)上发布。在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下,报名单位自行下载操作说明(http://srm.crland.com.cn),按照指引进行报名。
6.2第二步:现场报名,报名人必须为授权委托人。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按“报名资料列表”提供招标人所要求的资料。报名地点:中国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南路99号来福士广场1206室,联系人:周蔓晨,联系电话:,邮箱:61012881@qq.com。
两步骤均为投标报名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7.其他报名须知:
7.1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将上述报名所需纸质资料送递招标人,逾期报名,招标人不受理。未按要求报名的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均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否则报名无效。
7.2投标申请人需承诺所提供全部资料均真实无误,并且同意招标人采取其他方式调查验证,如提交资料失实,将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申请报名人承担,并且该申请报名人在未来2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任何项目投标。
7.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声明》并出具《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中载明的投标账号与ERP系统报名账号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报名无效。
8.弃标处理规则: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弃标,将暂停投标人在后续华润置地华东大区半年内(弃标之日为起始时间)后续项目的投标机会。关于弃标的定义: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报名并提交
招标公告
(适用于工程类)
编号:
版号:
资格审查资料当日起至合同签署完成之日内,放弃投标活动或撤回投标文件,视为弃标。报名投标人须自行与招标人咨询招标项目的相关招标条件,一旦递交资格预审资料视为报名有效,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必须按规定要求支付投标保证金,如不支付投标保证金,将视为弃标处理;
9.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华润置地总部,列入总部及华东大区供方《不合格分册》;列入《不合格分册》的单位,自认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与华润置地华东大区各项目的投标;
10.其他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截止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不按时回标或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自行弃标的;3)中标人无不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4)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1.履约奖励金:
(1)当A级承包商投标报价为最低价时,可享受总包工程承包商不高于2%,总包工程承包商之外的工程承包商不高于5%的履约奖励金。“履约奖励金”可按质量、进度、安全三个维度,设置考核及奖励办法,视具体项目实际情况由大区自行设置。“履约奖励金”为按定标合同实际工程承包价为基准计算的包干奖励金额,不因合同履约过程中变更增减及材料调差等原因而调整。
(2)若中标,进度款付款比例可提升至85%。(3)参与投标时可免缴投标保证金。
(4)签约时,履约保函比例可降至合同金额的5%。
当B级承包商投标报价最低时,可享受进度款付款比例可提升至85%;参与投标时可免缴投标保证金;签约时,履约保函比例可降至合同金额的5%。
12.报名资料:
10.1须按“报名资料列表”提供并提供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有效,
以便招标人能做出有依据的和客观的判断。申请人可在必要材料后自行添加其他材料。
10.2投标申请人必须回答以报名资料中提出的全部问题,可填“无”、“否”等字样但不得出现任何
缺项,否则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10.3在资格预审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开支均需自理,招标人不会做任何形式的补偿。
10.4无论资格预审结果如何,投标申请人提交的任何资料均不获退还而由招标人妥善保存,直至招
标人认为适当的时候自行予以彻底销毁(销毁前可以不必通知或征得投标申请人同意)。
10.5除本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的以外,投标申请人其余的宣传性材料(如果有)另行装订,不要包含于本资格预审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