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无锡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6/9/5 |
无锡地铁1号线工程(项目名称)无锡地铁1号线市民中心站商业配套改造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无锡地铁1号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国家发改基础[2009]25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无锡市
工程规模: 建筑物层数(最大):/层;标段合同估算价:186万元;标段总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建筑物高度(最大):/米;单跨跨度(最大):/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平方米;商务配套改造
计划工期: 72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186万元
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标段范围内下列工程项目:
无锡地铁1号线市民中心商业配套改造工程包括拆除或改移和新建或改造工程。
包括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水系统、动力照明、设备安装、防火门、防火卷帘等专业。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一体化提升设备改移和设备房间砌筑、粉刷、门体安装、原装饰地坪拆除、打胶封闭;原商铺房间AT板临时封堵墙拆除和定制玻璃安装、玻璃门安装;1-11轴与1-23轴防火分区墙上的防火卷帘改为4道常开式甲级防火门;1-3轴右侧3m位置的左侧区域,1/1-B轴下侧0.65m位置的下侧区域防火墙封堵、防火墙粉刷;1-14轴~1-17轴交1/1-D轴上侧1.65m位置的上侧区域用防火墙封堵、防火墙粉刷;消火栓位置改移,消防水管封堵、部分喷淋头拆除;拆除轻餐饮部分的排风机PF-04,安装1台排油烟风机PYY-1对食其家、谷田稻香、状元府、忆秦园、塔罗塔克、自鱿人、如意馄饨、贡茶、面包店进行单独排油烟、封堵内的风机盘管、风口、风管拆除;拆除部分吊顶、搪瓷钢板及恢复新建吊顶、饰面搪瓷钢板;原装饰工程保护、本工程设备及与原设备的之间的调试、消防验收工作的配合、维护、返修;本工程验收、试运行及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工程;
(1)建筑及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房间墙体砌筑、玻璃墙体、踢脚线工程、抹灰工程(墙面、顶面抹灰)、吊顶工程、饰面板(砖)工程、涂饰工程(墙面、顶面涂料涂饰)及其它一些特殊位置的施工(管理及设备用房区域的卫生间装饰工程、公共区顶面、风道保温工程等)的装饰装修工程;污废水池、隔油池面饰等零星砌体和风水电设备基础工程。土建遗漏及增补的管线开孔(包括土建施工中所有预留孔洞、预埋件及管线开孔的检测、修理、更换、遗漏、增补)及区域内所有孔洞封堵(包括但不限于砌体封堵、钢结构封堵及防火防烟封堵等。)
(2)所有门窗及所有防火卷帘的采购、安装工程;防火门、一体化提升设备房间砌筑及门体的安装。装配式综合支吊架系统供货安装:所有的风管、水管、动照电缆等的桥架、吊架安装,同时为所有设备专业如:通信、信号、AFC、自动灭火、FAS、BAS、ISCS、PSD、PIS等提供公用吊架。还需考虑其他专业的管线及其相关设备的安装空间与荷载,为各设备专业以外的其它管线留出安装条件;
(3)通风、给排水、动力与照明系统需安装到位的设备、辅材的采购、安装、调试;投标人负责施工范围内施工场地、用水、用电、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临时用水电接入既有同级别配电箱和接水点。
(4)用于安全防护等所需的临时性围挡、临时标识标贴;
(5)工程施工期间本施工标段脚手架的搬运、搭拆、清理;
(6)施工排水、垃圾清运及冲洗(市民中心站商业配套区域施工排水、结构渗漏水、各类基坑积水、雨水及施工中因暴雨或在水系统调试过程中突然管件破裂而出现水淹现象等突发事件排水;
(7)投标人应负责对本工程所有材料的试验、检验等工作,并承担与此有关的费用;
本工程所有材料和设备均由乙方采购。
标段划分: 1标段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目标合格。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条件: 1、([机电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3.1.2财务要求: 2013至 201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 2013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完成一项城市轨道交通风水电和装饰装修施工安装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开具的完工证明)
3.1.4信誉要求: 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者在暂停期内。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1.5.1[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3.1.5.2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名投标人组成(即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一),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提出投标申请或参加投标。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8月05日17:00时至2016年09月05日20: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09月06日9时 30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